plaintiff: - 英國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defendant: - 何添 case_reason: 債權人英國保誠保險有限公司申請就欠債人何添作出破產命令。何添曾為呈請人的保險代理,因未能達到工作指標而被終止預支佣金安排,並欠下預支佣金及其他款項合共HK$99,031.86,經多次追討及提出還款建議後仍未償還。 judgment_summary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破產呈請案件HCB5969/2006。何添於2000年12月加入英國保誠保險有限公司擔任保險代理,簽署四份協議接受預支佣金安排。因未達工作指標,呈請人於2002年1月終止預支佣金安排。何添於2002年8月確認欠款HK$114,701.74,2004年3月確認欠款HK$97,058.26。2004年10月20日,呈請人終止何添的委任。2004年11月17日,呈請人要求償還HK$99,031.86(包括HK$97,058.26預支佣金欠款及HK$1,973.60其他欠款)。呈請人曾提出分期還款建議但何添未接受。2005年8月11日刊登法定要求償債書,2006年7月28日入禀申請破產令。法庭認為何添對債項無實質爭議且無能力償還,因此作出破產命令,訟費由何添資產支付。 jurisdiction_code: HKCFI jurisdiction_name: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ase_location: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se_object: - 破產呈請 - 預支佣金追討 - 債務償還 judgment_result: - charge: 破產呈請 result: 法庭作出破產命令,呈請人訟費由債務人資產支付 involved_entities: - entity_name: 關淑馨 reason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,主審本案並作出破產命令 - entity_name: 普衡律師事務所 reason: 呈請人的代表律師事務所 - entity_name: 蕭泳茵律師 reason: 代表呈請人出席的律師 - entity_name: 破產管理署 reason: 由該署張偉顏大律師代表出席 - entity_name: 張偉顏大律師 reason: 代表破產管理署出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