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laintiff: [] defendant: [] case_reason: 就三十九名死者(區曉霖、鄔寶甜、張月媚、許嘉偉、李瑞蘭、郭亮瑩、蘇貴媛、林日、司徒英、伍彩霞、郭文曦、張頌軒、徐蓮好、王惠娥、林基玉、比索志豪、梁頌彩、IE HWIE WENDY、黃麗珍、黎翠玉、徐志偉、陳敏盈、陳榮基、鄭燕蘭、劉靜嵐、梁家杰、李詠梅、甄子祈、古文昌、趙少琼、林蔚懿、胡毓芬、傅玉靈、林嘉敏、劉文麗、陳巧鑾、鄭先鑫、何黃佩蘭、徐凱盈)的死亡事件召開死因研訊。 judgment_summary: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於2024年3月28日發出第一次死因研訊前檢討紀要簡述,就三十九名死者的死亡事件作出安排。死因裁判官已於2024年3月1日收到初步的死亡調查報告,當中包括329位證人的供詞/報告。警方預計會在2024年6月初向死因裁判官呈交完整死亡調查報告。死因裁判官會在收到報告後兩個月內(無論如何不遲於2024年9月)召開第二次死因研訊前檢討。考慮到三十九宗死亡事件在同一時間及情況發生,死因裁判官認為適合一併展開涉及三十九名死者死亡的死因研訊。鑑於本個案發生至今已有相當的日子,死因裁判官指示參與本研訊的各方,以2024年之內召開研訊為目標。 jurisdiction_code: HKCRC jurisdiction_name: 香港特別行政區死因裁判法庭 case_location: 香港特別行政區 case_object: - 死因研訊 - 死亡原因調查 - 死亡情況確定 judgment_result: - charge: 三十九名死者的死亡事件 result: 第一次死因研訊前檢討完成,待2024年6月收到完整死亡調查報告後召開第二次檢討,目標於2024年內召開正式研訊 involved_entities: - entity_name: 周慧珠 reason: 死因裁判官,負責主持本案死因研訊 - entity_name: 香港警方 reason: 負責進行死亡調查,提供329位證人的供詞/報告,預計於2024年6月初呈交完整死亡調查報告 - entity_name: 死因裁判官條例 reason: 本案所依據的法律條例,第27條規定研訊的目的為研究死亡個案的原因及相關情況 - entity_name: 死者家屬 reason: 可於死因研訊中自己行事或聘用法律代表,如經濟情況不許可則可申請法律援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