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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laintiff: [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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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fendan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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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香港特別行政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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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risdiction_code: HKC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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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risdiction_name: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上訴法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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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_location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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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香港特別行政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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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_reason: >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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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人就其於2019年9月10日被判兩年監禁的判刑提出上訴,並成功獲減刑,現向高等法院申請訟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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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_objec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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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訟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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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dgment_resul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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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charge: 訟費申請 (責任問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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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ult: 上訴人獲得訟費,包括就判刑上訴許可申請尋求法律意見的費用、2020年5月20日就判刑部份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聆訊、2020年5月20日的等候上訴保釋申請聆訊及2020年7月15日的判刑上訴聆訊。但大律師費用僅限於一名大律師代表,若雙方未能就訟費金額達成協議,則交由聆案官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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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charge: 需要兩名大律師處理本案 (損失範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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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ult: 否認上訴人的請求,認為本案並沒有必要由兩位大律師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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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dgment_summary: >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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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訴人盧耀國就其於2019年9月10日被判兩年監禁的判刑提出上訴,並成功獲減刑。法庭分析指出,上訴人的訟費申請包括尋求法律意見費用、上訴許可聆訊及判刑上訴聆訊等項目均獲批准,但認為本案並無必要由兩名大律師處理。法庭引用了類似案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周禮梅案([201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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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CA 957)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盧耀國案([2020] HKCA 581),認為本案理據簡單,不需兩位大律師。最終裁決上訴人獲得訟費,但大律師費用僅限於一名大律師代表,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則交由聆案官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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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volved_entitie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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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彭偉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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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本案主審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,負責認定事實及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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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彭寶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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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本案主審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,負責認定事實及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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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林佩琼律師行轉聘李紹強資深大律師及劉日雄大律師代表上訴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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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上訴人的代理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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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潘藹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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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答辯人的代理律師,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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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周禮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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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在[2018]HKCA 957案中擔任被告,類似案例提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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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黃崇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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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,在2020年5月20日審理上訴許可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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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葉佐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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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區域法院法官,於2019年9月10日作出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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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盧耀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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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本案被告及上訴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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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entity_name: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潘藹蓮代表答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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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son: 答辯人的代理律師,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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